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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11.19

全能神的發表 | 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(選段二)

全能神, 公義, 聖潔, 約伯書, 敬畏神



全能神的發表 | 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(選段二)


          神的不容人觸犯是神自己獨有的實質,神的烈怒是神自己獨有的性情,神的威嚴是神自己獨有的實質,而神發怒的原則則是代表神自己獨有的身分與地位,不言而喻,他也是獨一無二的神自己實質的象徵。神的性情是神自己原有的實質,他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有任何的改變,也不會因著地理位置的改變而改變,他的原有性情是他固有的實質,無論他的作工對象是誰,他的實質不會改變,他的公義性情不會改變。當人觸怒神的時候,神所發出來的是他原有的性情,這時他發怒的原則沒有變,他獨一無二的身分與地位沒有變。他發怒的原因不是因為他的實質有了變化,不是因為他的性情產生了不同的成分,而是因為人與神的對抗觸犯了神的性情。人對神的公然挑釁是對神自己身分與地位的嚴重挑戰,在神來看,人對神的挑戰就是在與神較量,也是在試探神的怒氣,而當人與神對抗的時候,當人與神較量的時候,當人在不斷地試探神怒氣的時候,也正是罪惡氾濫的時候,這個時候神的烈怒自然就會流露出來,就會表現出來,所以說,神烈怒的發出是一切邪惡勢力不復存在的象徵,是一切敵勢力被毀滅的象徵,這就是神公義性情的獨一無二,是神烈怒的獨一無二。當神的尊嚴、神的聖潔受到挑戰的時候,當正義力量被阻擋、不被人看到的時候,也正是神的烈怒發出的時候。因為神的實質,所以,地上凡是與神較量的,凡是與神敵對與神抗衡的這些勢力都是邪惡的,都是敗壞的,都是非正義的,都是從撒但來的,是屬撒但的。因著神是正義的、是光明的、是聖潔無瑕的,所以,一切邪惡的、敗壞的、屬撒但的東西都將隨著神烈怒的發出而消失。


       雖然神烈怒的發出是神公義性情的一方面表達,但神的發怒絕不是無原則、不分對象的。相反,神絕對不會輕易發怒,也絕不會輕易流露他的烈怒與他的威嚴,而且神的烈怒是相當有分寸有尺度的,他絕不同於人的發火與宣洩。在聖經中記載著好多人與神的對話,有的人說的話就很膚淺,很愚昧,如嬰兒,對於這些人神並沒有擊殺他們,也沒有定他們的罪,尤其在約伯受試煉期間,約伯的三個朋友,還有其他的人對約伯說的一些話,耶和華神聽到了這些話之後是怎麼對待他們的?他定罪他們了嗎?對他們發怒了嗎?這些都沒有!而是告訴約伯為他們祈求,為他們禱告,神便不記念他們的不是了。這些都是代表神對待敗壞無知的人類的主要態度。所以,神烈怒的發出絕不是一種情緒的表達,不是一種情緒的發洩,神的烈怒不是人理解的火氣的總爆發,他烈怒的發出並不是因著他的情緒難以自控,也不是他憤懣到了極點、到了不得不宣洩的地步。相反,他的烈怒是他公義性情的發表,也是他公義性情的真情表達,是他聖潔實質的標誌性的流露。神是烈怒不容人觸犯,並不是說神的發怒不分原因沒有原則,而不分原因沒有原則的亂發火則是敗壞人類的專利。人一旦有了地位,情緒常常難以自控,所以很喜歡借題發揮,宣洩不滿,發洩情緒,常常沒事就發火,以顯露自己的能耐,讓人知道他身分與地位的與眾不同。當然沒有地位的敗壞人類的情緒也常常失控,他們的發火常常是因著個人的利益受損,為維護自己的地位、自己的尊嚴,敗壞人類常常發洩情緒,流露狂妄本性。人的發火與宣洩都是為了維護罪惡的存在,它是人不滿情緒的表達方式,這裡充滿摻雜,充滿了陰謀與詭計,也充滿人的敗壞與邪惡,更充滿了人的野心與慾望。在正與邪的較量中,人不會為維護正義的存在而發火,反之,當正義的力量受到威脅、遭到迫害遭到攻擊的時候,人的態度是漠視、逃避或退縮,而對待邪惡勢力人的態度是迎合與卑躬屈膝。所以,人的宣洩是邪惡勢力的出口,是屬血氣之人的惡行氾濫與難以遏制的表現。而當神的烈怒發出的時候,一切邪惡勢力將被制止,一切殘害人的罪惡將被制止,一切阻攔神工作的敵勢力將被顯明,被分離,被咒詛,一切與神敵對的撒但的幫凶將被懲罰,被剪除,取而代之的是神的工作暢通無阻,神的經營計劃一步一步如期向前開展,神的選民不受撒但的攪擾與迷惑,跟隨神的人都在安寧、祥和的環境之中享受神的帶領與供應。神的烈怒是一切邪惡勢力不得滋生與氾濫的保障,也是一切正義與正面事物得以存在、得以流傳、得以永遠不被取締、不被顛覆的保障。

——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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