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感想:以往我認為主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,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,我只要為主勞苦作工,受苦付代價,主來就直接提我進天國了。當陳姊妹給我見證主已經回來時,我沒有尋求考察,認為自己有資格進天國了!後來,陳姊妹又說:「我們為主勞苦作工這不假,但我們還常常犯罪,說謊話搞欺騙這是事實啊!主耶穌說:『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』(來12:14)『凡稱呼我「主啊,主啊」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(太7:21)』神是公義、聖潔的,像我們這樣常常犯罪的人又怎麼能進神的國呢?只有遵行神旨意、實行主話、罪得潔淨的人才能進神的國呀!」聽了陳姊妹的交通,我明白為主撇棄花費不代表是在實行主的話,順服神,扭轉了我錯誤的觀點。感謝神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